证券代码: 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9,157,545,816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52,493,839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不变。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57,877,290.80元=9,157,545,816股×0.0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918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9181元/股=457,877,290.80元÷9,310,039,655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1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080号公告):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95元/股(即15元/股-0.049181元/股≈14.95元/股)。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20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9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3,377.9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5-84418888-867519
咨询联系人:黄建伟
传真电话:025-84418888-2-888480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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